基本编码 |
1103036000 |
实施编码 |
439900000000100000003300 |
事项名称 |
湖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实施机关 |
湖南省教育厅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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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7个工作日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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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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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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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办理 |
暂不支持预约办理 |
网上支付 |
支持 |
物流快递 |
支持 |
设定依据 |
1.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决定(国语[1994]43号);
2.关于颁布《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国语[1997]32号);
3.湖南省语委、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教发[2017]4号)。 |
是否收费 |
需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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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1.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标准调整为55元/人?次。
2.考前测试流程和操作培训费标准为30元/人?次,此项培训及收费由考生自愿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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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普通话培训测试收费有关事项的批复》(湘价函[2012]124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5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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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1.以普通话为工作语言但未获得合格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影视话
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社会窗口服务行业人员、在校的各单位(中专、大
专、本科)院校的学生等;
2.需要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
3.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该接受测试的人员;
4.社会其他自愿参加测试的人员。 |
行使层级 |
省级 |
行使内容 |
普通话水平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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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划分 |
教育部门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运行系统 |
省级 |
联办机构 |
暂无联办机构 |
中介服务 |
不涉及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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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每周报名名额400人 |
办理地点 |
长沙市芙蓉区杨家山职院街199号湖南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办公楼3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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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特别程序 |
该事项无需勘探、公示、论证等特别程序 |
咨询电话 |
0731-82705649 |
监督电话 |
0731-84712496 |
申请人权利 |
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申请人义务 |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行政复议部门名称 |
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民政府 |
行政复议部门电话 |
0731-84715490/0731-89990706 |
行政复议部门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238号省教育厅办公楼303办公室/湖南省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 |
行政复议部门网址 |
http://jyt.hunan.gov.cn/ / http://zwfw.hunan.gov.cn/ |
行政诉讼部门名称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
行政诉讼部门电话 |
0731-84784808 |
行政诉讼部门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嘉雨路467号 |
行政诉讼部门网址 |
http://csfrfy.chinacourt.org/index.shtml |